根据《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3)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 报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定;
(4)聘用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
(5)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上一篇:学会工作百问153:聘任秘书长应当按照什么程序进行?
下一篇:学会工作百问151:副理事长有哪些职权?
经营服务性收费是除行政事业性收费外,社会团体按照自愿有偿原则提供服务收取的费用。根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一种具有受益税性质的税种,税款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
可以。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团体标准实施效果良好,且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