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根据《民政部关于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民发〔2014〕38号)的规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社会团体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法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社会团体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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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会可以自行决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或注销。设立、变更或注销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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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例如,不得设立中国××学会北京 分会。
根据《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中国科协学会治理结构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设立规模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