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根据《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选举、罢免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副会长)、理事长(会长),聘任、解聘秘书长;
(3)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6)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7)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8)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9)负责会员的发展和除名;
(10)履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