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学会依据章程规定,每四至五年按期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完成理事会换届工作。会员(代表)大会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时,须由理事会作出决议,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提前或延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延期换届没有跨年度的,可以不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 1 ) 在理事会任期届满前六个月, 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提前或延期申请;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3)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提前或延期手续。
上一篇:学会工作百问100:什么是理事会?有哪些职权?
下一篇:学会工作百问98:会员(代表)大会有哪些议程?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根据《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的规定,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应当遵…
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是基于某一专项基金的筹集和管理而设立的分支机构。专项基金是专门用于…
会员代表任期由章程规定,每届任期一般4-5年,最长不超过5年。会员代表的任期没有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