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科协所属学会党委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
(科协社团党发〔2018〕39号)的规定,学会理事会层面党委的基本职责包括 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政治引领,保证政治方向。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及时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加强思想引领,团结凝聚科技工作者。做好广大会员和科技工作者,特别是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政治认同,动员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创新争先行动,把科技人才团结凝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
(3)加强引导监督,推动事业发展。坚持党的领导与学会依法依章程自主办会相统一,前置审议学会“三重一大”事项,对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保证学会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推动学会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
(4)加强组织建设,提升组织力。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抓住“关键少数”,发挥理事会党员作用,加强对办事机构和分支机构党建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