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奖〔2017〕196号)的规定,学会设立科技奖励须制订奖励章程并明确以 下事项:
(1)明确奖励名称、设奖目的、设奖者、承办机构、资金来源等基本信息;
(2)明确奖励范围与对象,重点奖励重大原创成果、重大战略性技术、重大示范转化工程的突出贡献者,重点鼓励青年科技人员;
(3)科学设置奖项,明确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及评审方式;设立奖励等级的,一般不超过三级;
(4)明确奖励的受理方式,鼓励实行候选人第三方推荐制度;
(5)明确授奖数量和奖励方式,鼓励实行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奖励方式。授奖前须征得授奖对象的同意;
(6)明确争议处理方式和程序,妥善处理争议。